《法律论证与证据》的作者是沃尔顿。道格拉斯-沃尔顿,是温莎大学推理、论证与修辞研究中心杰出研究员,是温莎大学论证研究圣母首席教授。
《法律论证与证据》这本书的宗旨是:提供一种新的方法来分析那些在为一个案例进行争论时所使用的法律推理结构,以及总体性的对法律论证进行评价。在本书中,作者在广义论证的意义上使用“论证”一词,而且作者给出了一个评价日常生活中自然语言论证的新框架——新论证框架,并在此基础上把法律论证置于对话语境中进行分析与评价。本书不仅开辟了法律论证的新途径,而且大大丰富了法律(学)方法论作为一门学科的内容,为法律论证、法律推理或者法律逻辑的研究与法理学背景下的法律(学)方法论研究提供了一条明智之路。
本书是关于法律论证与证据研究的最新的外文文献,是国内翻译过来的较少的几本书之一。本书不仅仅讲述了法律论证,而且同时以证据学为途径,将二者很好的结合起来。这样既可以避免纯理论化的阐述,也可以避免纯规则式的传授。本书的价值是上乘的,本书的质量是上流的,可以作为法律论证与证据结合方面的跨学科的著作重点推荐。
I 中文版序
Ⅲ 译序
V 致谢
Ⅷ 引论
1 第一章 法律制度中论证的特征
3 一、法律规则与个案
6 二、成文法与法律文件的解释
9 三、庭审的各个阶段
12 四、民法、刑法与证明责任
16 五、证据
20 六、相关性与可采性
24 七、证人证言
26 八、专家证言
28 九、询问证人
30 十、对先例的依赖
35 第二章 法律论证的一般形式
36 一、诉诸类比论证
40 二、诉诸既定规则论证
42 三、诉诸征兆论证和回溯论证
46 四、诉诸从位置到知道论证
52 五、诉诸言词分类论证
54 六、诉诸承诺论证
57 七、实践推理
60 八、诉诸人身攻击论证
64 九、滑坡论证
68 十、其他重要的论证形式
74 第三章 情况证据
75 一、麦考密克标准
78 二、经典犹太法标准
81 三、边沁论情况证据
84 四、帕特森标准
86 五、威格莫尔论直接证据与以观察为基础证据
89 六、威格莫尔的情况证据与证言证据理论
92 七、霍普头像案
94 八、五种标准的总结
98 九、情况证据概念多么有用
100 十、情况证据的逻辑困难
104 第四章 似真性与概然性
106 一、第三种类型的推理
110 二、似真性与概然性
116 三、威格莫尔论逻辑推论与证明力
123 四、洛克论似真性与同意程度
126 五、边沁论似真性与证据
130 六、似真性与诡辩术
136 七、古代世界的似真推理
141 八、卡尔尼德斯的概然性理论
144 九、卡尔尼德斯理论的标准与应用
150 十、似真推理为何被忽略
155 第五章 法律论证的论辩框架
156 一、隐含与会话假设
160 二、庭审中的理性说服
163 三、论证的规范模型
168 四、说服型对话
174 五、其他对话类型
178 六、询问型对话与质询型对话
184 七、相干性与论辩转移
187 八、公正审判与政治迫害
191 九、成文法解释的论辩理论
198 十、论证图式、谬误与法律逻辑
203 第六章 似真证据理论
204 一、新理论的要素
209 二、证据与论证
217 三、证明功能
220 四、新理论的古老根基
226 五、似真性理论的优点
231 六、科学证据
234 七、逻辑相干性与法律相关性
238 八、法律证据、可信性与似真性
243 九、作为证据的专家证言
247 十、问题与结论
251 第七章 说服型对话中的相关性
252 一、说服型对话
255 二、论证链
261 三、对话规则与谬误
263 四、不相干结论谬误
266 五、论证推断方法
269 六、检验一个实例
272 七、如何应用这个方法
274 八、提出的问题
277 九、法律案例中的应用
282 十、论证与解释
286 第八章 多主体论辩和可信性
287 一、逻辑学中的形式对话系统
291 二、诉诸人身攻击和诉诸权威谬误
301 三、加标演绎系统
303 四、多主体系统
306 五、在形式论辩结构中加入主体
309 六、评价谬误与错误
311 七、如何在形式论辩术中定义“主体”
314 八、论辩转移和相关性
319 九、问题的解决方法
323 十、结论
327 第九章 如何使用新方法
328 一、新方法
331 二、推论形式和批判性问题
335 三、基于证人证言与可信性的论证
340 四、言词论证与批判性问题
34l 五、作为说服型对话的审判
344 六、论证图解
349 七、图解的形式结构
351 八、形式化新体系
354 九、检验型对话的微妙之处
357 十、当前相关性问题
362 参考文献
374 沃尔顿著作
377 索引
399 译者后记
中文版序
在2004年访问中山大学逻辑与认知研究所期间,我看到把论辩逻辑的最新发展应用于建模法律中证据推理的研究正在积极进行。我感到有趣的是:我的许多著作以及活跃在非形式逻辑研究领域的其他学者的著作均为逻辑与认知研究所的研究者所熟知。这项研究的一个颇有价值的方面是:它被应用于法律制度中常见的法律推理基础以及世界各地发现的各种文化之中。每一个法律制度都是建立在证据推理基础之上的,因此,这种推理的基本逻辑结构是每一个系统中常见的。
论证研究可被定义为在审查支持或不支持某个受怀疑的结论的理由过程中论证的识别、评价与分析。论证研究是一个相当丰富的跨学科研究领域,它包括了哲学、法律、交际研究、语言学、认知科学、人工智能等学科。在过去,人们普遍假定演绎推论模式与归纳推论模式是理性思维的仅有根基。而今有一个转向语境依赖的推理模式范式,这种推理是在不确定性条件下以暂时接受为基础经过权衡考虑来做出结论的。在最近几年里,论证在多主体系统中作为一种推动涉及理由给予与接受互动的工具越来越显得重要了。由于论证为设计、实现与分析理性主体之间互动的复杂形式提供了工具,因此,它是非常有用的。
这一工程对法律与计算以及论证领域本身的好处是:①提供了新的案例研究材料;②传播了论证分析新软件工具的运用;③通过其方法更精确地建模提炼了论证理论本身。同时,正如通过安德森、特文宁、蒂勒斯和舒姆等证据学家引领的新证据学的复苏所表明的那样,法律需要用新的论证工具与方法来重新检验证据思想。
自从2002年《法律论证与证据》出版以来,在计算科学领域召开了许多关于论证的学术会议和研讨会,在这个领域也有许多最新的研究成果出版。作为对论证系统兴趣增长的结果,“论证计算模型国际会议(COMMA)”已经开始,并打算成为常规性论坛’,与论证的计算方面有关的研究将出现。2006年在利物浦成功召开了“第一届论证计算模型国际会议(COMMA’06)”之后,2008年5月又在图卢兹举办了“第二届论证计算模型国际会议(COM—MA'08)”。2008年会议的主题包括论证的形式化、主体系统中的论证、基于对话的论证、基于论证的决策、与论证有关的行动推理、基于论证的谈判。几个关于论证的学术团体和协会已经存在,著名的有国际论辩研究会(1SSA)和安大略论证研究会(OSSA)。这些最新发展表明,在《法律论证与证据》中所发扬的研究纲要已经集成了论证、人工智能与法律中关于证据的新思维方法。
道格拉斯•沃尔顿
温莎大学推理、论证与修辞研究中心(CRRAR)杰出研究员
温莎大学论证研究圣母首席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