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材教辅

学术著作

考试图书

实用读物及其它

数字产品

港澳宝典资料

国家司法考试三校名师讲义(2013年版)民法

  • 作 者:三校名师
  • ISBN:978-7-5620-4601-1
  • 版 次:1-1
  • 开 本:16
  • 装 订:平装
  • 页 数:532
  • 读者对象:该套书的读者为参加2013年国家司法考试备考的考生或是其他对司法考试有兴趣、研究司法考试的读者。
  • 字 数:815千字
  • 图书状态:缺货
  1. 定 价:61.00元

图书详情

    本书是司法考试辅导用书中的讲义性质图书,针对民事诉讼法与仲裁制度的学科特点关键标注,简化记忆考点难点,分类提示,同时加入考频提示以全面准确的演练历年真题,使考生清晰了然考试重点。其独特的体例创新,精当的备考解读,解决了长期困扰广大考生复习法律、法规的一大难题。
    点石成金,凝聚廿一载名师课堂授业精华,作为三校名师司法考试培训授课专用教材,本书历经廿一年的经典传承。千锤百炼,实至名归,带给您身临其境的名师授业风范,与智者的深邃启迪。
    本书高效高分、直击考点、分类科学,内容准确。总结往年考试经验、夯实基础,囊括国家司法考试必考的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是考生参加司法考试必读的辅导丛书。
    本套丛书主要包括《理论法学》、《刑法》、《民法》、《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与仲裁制度》、《商法•经济法•知识产权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国际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

        第一编  民法总则


本编引言 / 2

第一章  民事法律关系 / 4

第二章  自然人 / 19

第三章  人格权 / 29

第四章  法人 / 42

第五章  民事法律行为 / 51

第六章  代理 / 77

第七章  诉讼时效 / 91

 

        第二编  物权法

第一章  占有 / 104

第二章  物权与物 / 122

第三章  物权变动 / 142

第四章  所有权 / 167

第五章  善意取得与拾得遗失物 / 177

第六章  地役权 / 188

第七章  担保物权一般 / 192

第八章  抵押权 / 201

第九章  质权与留置权 / 213

 

        第三编  债  法

第一章  债法概述 / 219

第二章  无因管理 / 233

第三章  不当得利 / 241

第四章  债的担保——保证 / 248

第五章  债的担保——定金 / 261

 

        第四编  侵权责任法

第一章  一般规定 / 266

第二章  具体侵权行为 / 293

 

        第五编  合同法

第一章  合同概述 / 333

第二章  合同的成立 / 352

本章引言 / 352

第三章  合同的效力 / 369

第四章  合同的履行 / 384

第五章  代位权与债权人撤销权 / 391

第六章  合同的终止 / 400

第七章  违约责任 / 412

第八章  买卖合同 / 425

第九章  赠与合同、借款合同 / 448

第十章  租赁合同 / 454

第十一章  服务合同 / 469

 

        第六编  婚姻法

第一章  结婚与离婚 / 489

第二章  夫妻财产关系 / 500

 

        第七编  继承法

附:法律法规简称对照表(531)


                                  序    言

 

一、在2012年的废墟上眺望未来

    今年的序言必须从2012年谈起。如同晴天霹雳,2012年司法考试的民法试题震撼了绝大多数考生,大家多少有一种被欺负了的感觉,甚至出奇地愤怒。或如梦方醒,无措手足,或闲愁万种,欲说还休,或责备自己不该自复习以来一直Beat around the bushes,或问候出题人的祖宗……如此等等,不一而足。其实,2012年民法之惊雷,其耀眼的闪电早在2011年9月就已划破司法考试的天空。
    2008年、2009年和2010年是司法考试的“放水年”,通过率很高(约25%),司法部要求显著降低题目的难度,并要求这个任务主要由民法来完成。于是乎,民法这个法律帝国的王者(高度之王与宽度之王)立马换上便装,假扮成法律帝国的草根兼白痴,匍匐在司法考试的烂泥塘里,用宽阔的脊背托住数十万考生匆匆而慌乱的步履,背送(压根儿谈不上“目送”)他们达到成功的彼岸。2011年和2012年是司法考试的“挤水年”,通过率显著降低(约13%),司法部要求显著增加题目的难度,又要求这个任务主要由民法来完成。可怜见,民法之龙遂腾空而起,再露峥嵘,对万千考生下绊子(设置陷阱)、摆架子(提升理论要求)、兜圈子(增加题目的复合性,一个题目考数个知识点)、捅娄子(考颇具争议的知识点)。2011年和2012年的司法考试变了,民法则尤其变了。慈母般的民法变为黑心的继母,温柔的民法之花结出司考的苦果。
    归纳当下司考大势,曰:“得民法者未必能得天下,失民法者必痛失天下。”前瞻2013年民法考题,可知其必有两个特点:第一个是难;第二个还是难。怎么办?考生怎么办?辅导老师又当何为?作为对这一问题的回应,笔者撰写本文,简要介绍近期民法命题的特点与规律,大胆推荐复习准备2013年民法的策略与方法,供大家参考、借鉴、批评。形成共识,探索方法,鼓足勇气,从容应对。以浇“拔剑四顾心茫然”之愁,立“不破楼兰终不还”之志,杜“出师未捷身先死”之悲,期“直挂云帆济沧海”之许。下别为“总论”与“分论”述之。不过,我还是忘不了那句老话,你在看下列文字时,一定要同时记取叔本华的警示:“做自己的主人。不要让自己的大脑成为别人思想、观点的跑马场。”


二、复习方法总论

    2011年民法题目很难,2012年还要难一些。2012年有多难呢?50%民法题目的从容解答需要具备民商法专业硕士生的水平。2013年民法的难度必与2012年相当。恰成对照的是,80%参加2013年司法考试的是大三的学生。民法每年约92分,而题目的高难度对复习效果会产生这样的影响:(1)不特别看重民法,只给民法分配常规的复习时间与复习力度,考试时连蒙带猜,一般可得50分左右;(2)特别看重民法,给民法分配超常规的复习时间与复习力度,考试时半蒙半猜,可得75分左右(可得85分者尚未降临地球)。因此,笔者建议,各位可参照自己的具体情况,采用下面两种方法之一复习2013年的民法。
    (一)路径一:民法平平过,他法放光彩
    这种方法就是:不在民法上耗费过多时间,民法弄个马马虎虎;重点突破其他科目,把它们弄个清清楚楚,门门得高分。一算总账,损益相抵,总成绩挺不错。采此路径应对民法者,做到以下几点足矣:把民法辅导用书过一遍,再把老师提示的重要知识点看几遍,全面而准确掌握重要知识点的内容,最后再挑着看一看(对重要知识点查漏补缺)。我建议多数考生采用这一路径复习民法,理由有三:(1)其他科目相对于民法,要容易把握一些。比如民诉、刑诉、法制史、商经、三国法、法理学,毕竟容易很多,一看就能得分,稍加用力,就可保证很少失分。再比如刑法,“刑法是一串葡萄”,有一根红线贯穿其中,花一定力气搞定犯罪构成、刑罚论、若干财产犯罪,大头就到手了。而民法却是“一堆土豆”,不同的民法制度其法律构成与法律效果迥异,欲掌握大部民法知识点,须一个一个地拿下,费时费力。(2)司法考试中,民法虽为第一大法,其重要性却远低于我等之想象。比如,每年民诉约75分,刑诉约70分,与民法相差无几;刑法约90分,与民法不相上下;商经约80分,勘敌民法。(3)相同复习时间的产出比不同。根据笔者的估计,10小时的复习在民诉、刑诉、商经可得10分;而10小时的复习在民法一般仅能得4分左右。故韩非子曰:“民法不可放弃,民法可平常待之。”
    (二)路径二:民法放光彩,他法亦粲然
    这种方法就是:透彻地复习民法,力争取得80分左右;但对其他科目亦不手软,力争高分。下列三种考生若采用这第二种方法复习民法,不失为一种理性的选择:(1)基础甚佳,民法为自己长项者;(2)认为民法特别重要(75%的律师吃民法饭),特别喜欢民法,愿意通过司法考试深化、拓展民法修养者;(3)优秀成为一种习惯,奉“不鸣则已,一鸣惊人”为圭臬者。不过,笔者既不反对,也不鼓励学员采用这种方法。理由有二:(1)不通民法者,欲在法律界立足,何其难也。利用司法考试的机会好好学习民法,未尝不可。故不反对。(2)学好民法,道路何其多也!何必在司法考试一棵树上吊死。迅速通过司法考试,腾出手来好好学民法,不亦乐乎?故不鼓励。决定采用此种方法者,先要问自己两个问题:时间上能保证吗?累趴下的时候,会变节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