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编 民法总则
本编引言 / 2
第一章 民事法律关系 / 4
第二章 自然人 / 19
第三章 人格权 / 29
第四章 法人 / 42
第五章 民事法律行为 / 51
第六章 代理 / 77
第七章 诉讼时效 / 91
第二编 物权法
第一章 占有 / 104
第二章 物权与物 / 122
第三章 物权变动 / 142
第四章 所有权 / 167
第五章 善意取得与拾得遗失物 / 177
第六章 地役权 / 188
第七章 担保物权一般 / 192
第八章 抵押权 / 201
第九章 质权与留置权 / 213
第三编 债 法
第一章 债法概述 / 219
第二章 无因管理 / 233
第三章 不当得利 / 241
第四章 债的担保——保证 / 248
第五章 债的担保——定金 / 261
第四编 侵权责任法
第一章 一般规定 / 266
第二章 具体侵权行为 / 293
第五编 合同法
第一章 合同概述 / 333
第二章 合同的成立 / 352
本章引言 / 352
第三章 合同的效力 / 369
第四章 合同的履行 / 384
第五章 代位权与债权人撤销权 / 391
第六章 合同的终止 / 400
第七章 违约责任 / 412
第八章 买卖合同 / 425
第九章 赠与合同、借款合同 / 448
第十章 租赁合同 / 454
第十一章 服务合同 / 469
第六编 婚姻法
第一章 结婚与离婚 / 489
第二章 夫妻财产关系 / 500
第七编 继承法
附:法律法规简称对照表(531)
序 言
一、在2012年的废墟上眺望未来
今年的序言必须从2012年谈起。如同晴天霹雳,2012年司法考试的民法试题震撼了绝大多数考生,大家多少有一种被欺负了的感觉,甚至出奇地愤怒。或如梦方醒,无措手足,或闲愁万种,欲说还休,或责备自己不该自复习以来一直Beat around the bushes,或问候出题人的祖宗……如此等等,不一而足。其实,2012年民法之惊雷,其耀眼的闪电早在2011年9月就已划破司法考试的天空。
2008年、2009年和2010年是司法考试的“放水年”,通过率很高(约25%),司法部要求显著降低题目的难度,并要求这个任务主要由民法来完成。于是乎,民法这个法律帝国的王者(高度之王与宽度之王)立马换上便装,假扮成法律帝国的草根兼白痴,匍匐在司法考试的烂泥塘里,用宽阔的脊背托住数十万考生匆匆而慌乱的步履,背送(压根儿谈不上“目送”)他们达到成功的彼岸。2011年和2012年是司法考试的“挤水年”,通过率显著降低(约13%),司法部要求显著增加题目的难度,又要求这个任务主要由民法来完成。可怜见,民法之龙遂腾空而起,再露峥嵘,对万千考生下绊子(设置陷阱)、摆架子(提升理论要求)、兜圈子(增加题目的复合性,一个题目考数个知识点)、捅娄子(考颇具争议的知识点)。2011年和2012年的司法考试变了,民法则尤其变了。慈母般的民法变为黑心的继母,温柔的民法之花结出司考的苦果。
归纳当下司考大势,曰:“得民法者未必能得天下,失民法者必痛失天下。”前瞻2013年民法考题,可知其必有两个特点:第一个是难;第二个还是难。怎么办?考生怎么办?辅导老师又当何为?作为对这一问题的回应,笔者撰写本文,简要介绍近期民法命题的特点与规律,大胆推荐复习准备2013年民法的策略与方法,供大家参考、借鉴、批评。形成共识,探索方法,鼓足勇气,从容应对。以浇“拔剑四顾心茫然”之愁,立“不破楼兰终不还”之志,杜“出师未捷身先死”之悲,期“直挂云帆济沧海”之许。下别为“总论”与“分论”述之。不过,我还是忘不了那句老话,你在看下列文字时,一定要同时记取叔本华的警示:“做自己的主人。不要让自己的大脑成为别人思想、观点的跑马场。”
二、复习方法总论
2011年民法题目很难,2012年还要难一些。2012年有多难呢?50%民法题目的从容解答需要具备民商法专业硕士生的水平。2013年民法的难度必与2012年相当。恰成对照的是,80%参加2013年司法考试的是大三的学生。民法每年约92分,而题目的高难度对复习效果会产生这样的影响:(1)不特别看重民法,只给民法分配常规的复习时间与复习力度,考试时连蒙带猜,一般可得50分左右;(2)特别看重民法,给民法分配超常规的复习时间与复习力度,考试时半蒙半猜,可得75分左右(可得85分者尚未降临地球)。因此,笔者建议,各位可参照自己的具体情况,采用下面两种方法之一复习2013年的民法。
(一)路径一:民法平平过,他法放光彩
这种方法就是:不在民法上耗费过多时间,民法弄个马马虎虎;重点突破其他科目,把它们弄个清清楚楚,门门得高分。一算总账,损益相抵,总成绩挺不错。采此路径应对民法者,做到以下几点足矣:把民法辅导用书过一遍,再把老师提示的重要知识点看几遍,全面而准确掌握重要知识点的内容,最后再挑着看一看(对重要知识点查漏补缺)。我建议多数考生采用这一路径复习民法,理由有三:(1)其他科目相对于民法,要容易把握一些。比如民诉、刑诉、法制史、商经、三国法、法理学,毕竟容易很多,一看就能得分,稍加用力,就可保证很少失分。再比如刑法,“刑法是一串葡萄”,有一根红线贯穿其中,花一定力气搞定犯罪构成、刑罚论、若干财产犯罪,大头就到手了。而民法却是“一堆土豆”,不同的民法制度其法律构成与法律效果迥异,欲掌握大部民法知识点,须一个一个地拿下,费时费力。(2)司法考试中,民法虽为第一大法,其重要性却远低于我等之想象。比如,每年民诉约75分,刑诉约70分,与民法相差无几;刑法约90分,与民法不相上下;商经约80分,勘敌民法。(3)相同复习时间的产出比不同。根据笔者的估计,10小时的复习在民诉、刑诉、商经可得10分;而10小时的复习在民法一般仅能得4分左右。故韩非子曰:“民法不可放弃,民法可平常待之。”
(二)路径二:民法放光彩,他法亦粲然
这种方法就是:透彻地复习民法,力争取得80分左右;但对其他科目亦不手软,力争高分。下列三种考生若采用这第二种方法复习民法,不失为一种理性的选择:(1)基础甚佳,民法为自己长项者;(2)认为民法特别重要(75%的律师吃民法饭),特别喜欢民法,愿意通过司法考试深化、拓展民法修养者;(3)优秀成为一种习惯,奉“不鸣则已,一鸣惊人”为圭臬者。不过,笔者既不反对,也不鼓励学员采用这种方法。理由有二:(1)不通民法者,欲在法律界立足,何其难也。利用司法考试的机会好好学习民法,未尝不可。故不反对。(2)学好民法,道路何其多也!何必在司法考试一棵树上吊死。迅速通过司法考试,腾出手来好好学民法,不亦乐乎?故不鼓励。决定采用此种方法者,先要问自己两个问题:时间上能保证吗?累趴下的时候,会变节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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