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社新闻

党建新闻

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15畅销书推荐

发布时间:2016 .02/01 [打印] 字号:

    新年伊始,万象更新,值此春节来临之际,感谢各位读者在2015年对我们的支持与信任,恭祝大家:新春愉快,财源滚滚,猴年大吉!现特向您推荐我社2015畅销好书(非教材教辅类)。

1.法理学:法律哲学与法律方法》

ISBN:7-5620-1767-0

作者:[美]E•博登海默  邓正来 译

出版日期:2004-01

开本:32

页数:612

    内容简介

    12年前,亦即中国法学界讨论“法大-权大”和“权利本位-义务本位”等问题的时候,我便翻译了美国法律哲学家埃德加.博登海默(Edgar Bodenheimer)所著的这部《法理学:法律哲学和法律方面》(Jurisprudence:The Philosophy and Method of the Law)著作。翻译这部综合性的法律哲学著作,主要有两个目的:一是试图通过这样的努力为中国法学的重建做一些知识上的基础工作,因为当时的中国法学在现代法制建设的要求或驱过程中正陷于历史性的困境之中:一方面要为这种法制建设的努力作正当性的论证,另一方面又因法学研究的长期停顿而明显缺乏这方面的法律知识支援。第二个目的则是试图通过这部法律哲学著作的翻译/思考实践而对自己在法律方面的疑惑做一些知识上的清理工作,因为我在当时就已经明确意识到,在法律哲学思考的瓴域中,人、自然和社会在法律架构下的关系,人或法律人与法律在知识上的关系以及法律权威的正当性等问题极为繁复,绝非人们一般想象那般自明简单。然而不无遗嘱的是,翻译/思考这部著作并没有能够消解我的疑惑,相反,在某种意义上更是强化了我的困惑。以下就是我当时在译序中提出的问题(个别措词有所修正):人类选择了法律,便崇尚法律,可是历史也曾奇迹地过玩笑,使法律的选择人苦吟挣扎于无法状况或恶法高压之中。问题不在于法律本身的善恶、法律史如何展开,因为无奥运会的法律在绝对意义上俯首听命于人类。因此,关键在于人对法律是什么(包括原本是什么和现在是什么)、法律应当是什么以及二者间关系的认识与判断。

    早在公元前5世纪,古罗马人就有过这样一句格言,只要有政治社会单位的地方就有法律。自此往后几千年文明史中的法学家和哲学家,都力图对这一社会现实与历史经验进行诠释和分析,希望能从中找出些必然性和规律性。毋庸置疑,他们的确发现了许多。然而,这些必然性和规律性又隐藏了什么呢?是某个特定历史时期的政治经济需要?是人类社会发展的需要?还是某个法学家、哲学家个人思维的任意和惰性,抑或他们作为凡人同他人一样所具有的安全本能?

    人类制定了法律,尔后似乎就在不断地解答人类为什么要制定法律,解答得仿佛拥有真理。然而,人的自我认知有限性,人的自我辩解本能(常常体现为特定阶段的科学结论)和强大的依赖心理则遮蔽了一个更为深层的现象,即法律作为一种社会治理或控制手段,乃是人类社会化过程中的一种反自然的选择。对某种行为选择所作的事后论证,并不能说明这种行为选择一定就比另一种行为选择更合理或更正确。历史不允许假设,我们不再能设问,当法律作为一种手段被选择之前,人们是否有可能做出其他更佳的选择,正如我们不能期求人类返朴归真到赤身裸体的原始状态一般。据此,我们是否还肯诗伦地把法律接纳成一位至高无上的真理之神呢?

    法律的外部框架的确辉煌。从《查士丁尼国法大全》、《拿破仑法典》到《德国民法典》等立法创制,法律制度在芸芸众生眼里已相当完备,似乎已完备到可以满足人类对有秩序有组织的生活需要,满足人类重复令其满意的经验或安排的欲望以及对某些情形作出调适性反应的冲动。然而,法律所标示的自由、平等以及安全等正义价值是否象秩序价值那样获得了实现呢?为了追求正义价值的实现,人类一次又一次对法律的部分内容或全部内容加以否定,却总也无法消除法律形式相对持久的完备与法律内容对人类根本要求相对无法满足的不和谐,而这是法律的本身局限还是人类的根本追求在绝对意义上的不确定?

    人依崇权威,因为个人在绝对意义上软弱无力。他必须有所依赖。自古希腊文明始,各种文化背景下的人都确立了自己的超人权威,诸如俄林波斯圣山的众神、安拉和上帝等等。然而,毋庸置疑的是,在文明高度发达的今天,法律在很大程度上替代了那些权威而拥有了一种精神超越的品格,至少是理想层面的超越。人们在把法律作为精神权威接受下来的同时,却由于这种接受极为自然而忽视了一个心理层面的问题:浸染于大相径庭的文化背景中的人为何最终都趋于同路而把法律视作精神权威?这种现象背后的人的心理转换机制是什么?权威转移所依赖的人的认知心理结构的性质又是否会导致权威的动摇?

    作者简介

    埃德加•博登海默,1908年出生于德国柏林,在获得海德堡大学法学博士后于1933年移民美国,此后在华盛顿大学研习美国法律并于1937年获得LL.B学位。从1951年开始担任犹他大学和芝加哥大学法律教授,并于1975年成为法学荣誉教授。主要研究领域为法律哲学并成为“综合法理学”代表人物;主要论著有:《法理学:法律哲学与法律方法》、《论正义》、《权力、法律和社会》、《责任哲学》和《英美法律体系导论》等。

2.隋彭生:律师民法业务思维(理论•案例•经验•技巧)》

ISBN:978-7-5620-5942-4

作者:隋彭生 著

出版日期:2015-03

开本:32

页数:325

    内容简介

    本书以律师的角度切入,以理论、案例、经验与技巧并重的方式,从合同审查、合同法、用益债权、物权、婚姻与继承、侵权责任法和律师操作七个板块,为我们讲解了律师民法业务思维的内涵与形成方式。本书是一个个片段的集合,但其联系也有助于我们加深对民法体系的理解。

    作者简介

    隋彭生  1956年生,江苏徐州人,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中国政法大学合同法研究中心主任、深圳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主要著作:《合同法论》(专著)、《合同法要义》(专著)、《经济法概论》(教材)、《市场竞争法概论》(教材)、《公司法》(教材)。主要论文:《论肖像权的客体》、《论要约邀请的效力及容纳规则》。

3.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释疑

ISBN:978-7-5620-5879-3

作者:王峰 著

出版日期:2015-01

开本:32

页数:190

    内容简介

    该书是对2014年12月份颁布的《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的专业问题的专业解答,全书以问答的方式来明确条例中的专业问题,便于读者理解。该书是理解该条例的非常不错的普法读物。本书告诉百姓不动产登记该怎么办,需要哪些材料,要走哪些流程,可以指导大众对自己的房屋、土地、林木等不动产权利进行登记,实用性较强。

    作者简介

    王峰,山东金乡县人,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博士后研究人员,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注册拍卖师,中国法学会会员。山东大学法学学士,山东师范大学文学学士,北京大学法律硕士,中央民族大学法学博士,台湾中国文化大学访问学者。主要从事民商法领域的科研与实务工作。在《中国政法大学学报》等刊物发表论文数十篇。

4.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条文解析:案例应用版

ISBN:978-7-5620-5880-9

作者:李显冬 主编

出版日期:2015-01

开本:32

页数:418

    内容简介

    该书是对2014年12月份颁布的《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的条文解析,系统总结了我国学界关于不动产登记领域的理论研究成果并辅之于司法审判实例,希望能够为社会各界理解不动产统一登记有所启迪。该书是理解该条例的非常不错的普法读物,自然、其通俗易懂的风格,无疑也可使其作为老百姓办理不动产登记时“看得懂、记得住、用得上”的参考读物。

    作者简介

    李显冬 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现任中国政法大学国土资源法研究中心主任,中国农业经济法学会副会长,中国法学会能源法研究会常务理事,北京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非常任委员,北京市法学会理事。北京市妇女法学会副会长。著述有:《民法物权法典型案例疏议》、《新编中国物权法要义与案例释解》、《中国矿业立法研究》、《从大清律例到民国民法典的转型》、《中国土地立法研究》、《中国民法实务研究物权编》、《中国矿业法律制度研究》等。

5.不动产登记法律制度要论》

ISBN:978-7-5620-5881-6

作者:武立宏 著

出版日期:2015-01

开本:32

页数:326

    内容简介

    该书是对2014年12月份颁布的《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的简明教程。不动产登记是较为复杂和专业的专门性工作,需要登记人员具有较为综合的素养。本书可以指导不动产登记机构工作人员完善登记流程、提高登记质量、减少登记错误,以提高登记的公信力和稳定性。

    作者简介

    武立宏,中国政法大学民商法学博士后,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系宪法与行政法学博士,具有法律职业资格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现在中国五矿集团公司从事企业法务工作。主要理论研究领域为物权法、人权法、能源法、国际经济法,先后在《法学杂志》、《国际商务》等核心期刊发表学术论文十余篇,合著作品包括《商业法律环境》、《立法过程中的公众参与》、《WTO案例评析》等;主要法律实践工作包括行政执法、公司法务(民商事纠纷解决与预防、合同文本草拟与审查、投融资法律文件草拟与审查)、纪检监察等。

6.法律是什么——法哲学的思辨旅程》

ISBN:978-7-5620-6288-2

作者:[日]长谷部恭男著

出版日期:2015-09

开本:32

页数:204

    内容简介

    为了探讨“法”的起源及概念,早稻田大学宪法学家长谷部恭男梳理千年来哲学家的论述。从霍布斯、洛克、卢梭到康德,这些开创近代国家概念的思想家们,如何看待法律的起源与国家的存在?国家究竟为何存在?国家的权威与个人的界线又在哪里?

   本书共分三大部分:一、国家从何而来?二、国家和法律如何影响人的行为及判断?三、民主为什么是个好东西?从不同思想家的论述中,我们将重新思考现代国家制度,以及由“法”衍生出来的种种哲学思辨。

    如果法律是社会正义和道德的底线,我们是不是要想想,法律究竟是什么?究竟“法律”是什么?道德又是什么?何以让千年以来的哲学家为此争论不休?在这部综合了法学、哲学、政治学的小书中,作者如剥竹笋般一一道来。

    作者简介

    1956年生于广岛。东京大学法学部毕业,早稻田大学法学部教授,专长(研究领域)为宪法学。著有《权力的怀疑》、《再问宪法与和平》和《宪法是什么?》等书。

    译者简介:郭怡青 律州联合法律事务所律师,台湾大学法律系毕业,因热爱翻译而进修了辅仁大学跨文化研究所翻译学硕士班日文组。

7.林肯守则:美国战争法史》

ISBN:978-7-5620-5937-0

作者:[美]约翰•法比安•维特 著 胡晓进 李丹 译

出版日期:2015-04

开本:16

页数:552

    内容简介

    美国是伴随着战争成长起来的国家,从殖民地时期的生存之战,到革命时期的独立之战,直至今天的海外反恐战争,美国几乎是十年一小战,五十年一大战。在这所有的战争中,对美国人影响最大的一次,莫过于1860年代的南北战争,这场内战的伤亡人数,超过此后第一次和第二次世界大战美国伤亡人数的总和。内战解放了黑人奴隶,黑人奴隶参与战争后,完全改变了这场战争的性质,也冲击了既有的战争法则。为了应对这种新情况,林肯麾下的将领们授权弗朗西斯•利伯起草了一部战争守则,是为林肯守则。约翰•维特教授的这部精彩绝伦之作,正是围绕着利伯及其守则的诞生过程,再现了波澜起伏、争议不断的美国战争法律史。战争法是近代文明国家之间的战争准则,美国历史上的每一次战争,背后都隐约浮现着战争法的影子。维特的这部《林肯守则》以生动而深刻的历史故事,揭开了战争背后隐藏的法律规则。

    作者简介

    约翰•法比安•维特(John Fabian Witt) 耶鲁大学法学院法律史讲席教授,古根海姆研究基金获得者,美国文艺与科学院院士,具有法律博士和历史学博士学位,曾任哥伦比亚大学法学院教授,并在哈佛大学法学院、荷兰莱顿大学、日本东京大学任教或访问。维特的文章发表于《哈佛法律评论》《耶鲁法学杂志》《美国历史评论》等各种学术期刊,以及《纽约时报》《华盛顿邮报》等各大报纸。他的《事故共和国:残疾的工人、贫穷的寡妇与美国法的重构》(田雷译,上海三联书店)曾荣获多种奖项。《林肯守则》更是荣获美国历史学会最高奖班克罗夫特奖、美国律师协会最高奖银锤奖、美国法律与社会学会威拉德•赫斯特奖等奖项,以及《纽约时报》《科克斯书评》等各种书评类奖项。

8.法学方法论(第二版)》

ISBN:978-7-5620-4382-9

作者:杨仁寿

出版日期:2013-01

开本:32

页数:362

    内容简介

    清末民初,西学东渐,医学、工程学与法学相继发轫,起点相若。顾七十余年来,医学、工程学早自“医生”、“工匠”阶段起飞,进步一日千里;独法学犹邯郸学步,笼罩在概念法学阴影之下,良堪浩叹。

    《法学方法论(第2版)》首尾贯连,民刑兼顾,理论实务并重,内容新颖,台湾几不曾一见。因此,望读者披阅时,由首至尾,循序渐进,较能心领神会。

    作者简介

    杨仁寿,1942年2月、7日生,1964年台湾大学法律学系大学毕业,1972年中国文化大学法律研究所硕士毕业、历任福建金门地方法院候补检察官,台湾嘉义地方法院候补推事,台湾台北地方法院检察官、推事、大法官、院长,福建高等法院厦门分院推事,台湾高等法院推事、高雄分院院长,“司法院”第三厅厅长、第一厅厅长、副秘书长、秘书长,台湾桃园地方法院院长,板桥地方法院院长、高雄地方法院院长、高等法院院长,“公务员惩戒委员会”委员长,“最高法院”院长。曾兼任东吴大学教授,2012年退休。

9.《底線:刑事错案防范标准》

ISBN:978-7-5620-6003-1

作者:樊崇义 等著

出版日期:2015-04

开本:32

    内容简介

    本书按照中央政法机关指导性意见的精神,深入调查研究,运用案例分析和实证研究方法,对防范刑事错案的底线标准进行归纳和理性思考,可谓防范刑事错案的“底线”,或曰不可逾越的“红线”。本书共涉及十个方面:(一)科学界定刑事错案;(二)先进的司法理念是防范刑事错案的先导;(三)证据裁判原则是防范刑事错案的基石;(四)依法侦查取证是防范刑事错案的前沿阵地;(五)严格批捕起诉标准是防范刑事错案的屏障;(六)强化审判机制是防范刑事错案的最后防线;(七)刑事辩护是防范刑事错案不可忽视的力量;(八)诉讼监督是防范刑事错案的保障机制;(九)救济机制是发现和纠正刑事错案的渠道和方法;(十)办案责任制是防范刑事错案的保障。

    作者简介

    樊崇义,河南内乡县人,1940年11月出生,法学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中国政法大学诉讼法学研究院名誉院长。曾兼任中国法学会行为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检查学会副会长。现兼任中国警察协会学术委员会委员、中国监察学会理事、中国监狱学会顾问,最高人民检察院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司法部公正律师工作专家咨询委员,《法制日报》顾问,国家检察官学院、国家行政学院、国家法官学院等院校兼职教授,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和北京市人民检察院专家咨询和执法监督员,北京市诉讼法学会副会长等。享有国务院有突出贡献专家政府特殊津贴。

10.《误判:刑事指控错在哪了》

ISBN:978-7-5620-5938-7

作者:[美]布兰登•L.加勒特 著 李奋飞 等译

出版日期:2015-04

开本:16

页数:336

    内容简介

    DNA免罪案件揭露了过去美国是多么频繁地误判无辜者并使真凶逍遥法外。这已彻底粉碎了人们对当前刑事司法体系的信心。作者布兰登•L.加勒特令人不安的深入分析,仔细探究了250名通过DNA检测而获得无罪释放的无辜者案件中,刑事指控的错误究竟出在哪了。

    作者简介

    布兰登•L.加勒特弗吉尼亚大学法学院罗伊及罗莎蒙德•伍德拉夫•摩根法学教授

11.律师礼仪:从细节迈向成功》

ISBN:978-7-5620-6221-9

作者:陈绍娟 徐浩然 著

出版日期:2015-07

开本:16

页数:188

    内容简介

    本书是第一本描述律师礼仪的图书。礼仪在律师的谈判、法庭审判以及与当事人之间的沟通都发挥着重要作用,有时甚至影响着律师的成功与否,而现实中却又很多律师没有注意到这个问题。本书详细的描述了律师在各个阶段涉及到的礼仪问题,帮助律师从细节处迈向成功。

    作者简介

    陈绍娟,四川卓安律师事务所主任,四川大学法学院刑事诉讼法硕士。曾办理轰动全国的云南李昌奎强奸杀人案等重大案件,现致力于精品律师事务所专业化、品牌化、团队化、精英化建设。

    徐浩然,专注于律师品牌管理和形象传播,先后策划出版了《大义精诚——中国当代律师经典案例》、《律师,如何赢在网络》、《旅游维权完全手册》、《西南第一辩》、《信仰的力量》、《与正义同行——中国律师面对面》等书籍。

12.《兴邦之难:改变美国的那场大火》

ISBN:978-7-5620-5976-9

作者:[美]大卫•冯•德莱尔 著  刘怀昭 译

出版日期:2015-05

开本:小16

页数:344

    内容简介

    在这本备受赞誉的年度好书中,大卫•冯•德莱尔将我们带到1911年3月的明媚春日,那一天,146名工人失去了生命,他们当中大部分是年轻的移民女工。纽约格林威治村的三角女装厂当天下班时分突发火警,短短几分钟内,大火吞噬了大厦最高的三层。这是9•11事件前纽约历史上最惨重的职场灾难。

    本书展现了纽约历史上这一火灾事件前后的政治变革。就像马丁•路德•金带领黑人争取民权之路一样,美国制度完善的过程不是一蹴而就的,也不是天上掉馅饼的。三角工厂大火所带来的灾难,改变了之后美国的劳工制度以及移民工人的生存环境,是美国工人斗争血汗史上的转折点。本书描绘出这一事件如何成为开启未来的钥匙:妇女权益与劳工力量的未来,以及在世纪中期成型的都市自由主义的未来。

    作者通过生动激越的文字,带领读者穿越时光,回到20世纪初期的纽约,讲述了一段惊心动魄而扣人心弦的历史……

    作者简介

    大卫•冯•德莱尔(David Von Drehle),美国畅销书作家,先后任《华盛顿邮报》资深记者及《时代》周刊特约编辑,主要著作有:《最卑微的死者》(Among the Lowest of the Dead, 1995)、《僵局:美国最难解难分的一场选战》(Deadlock: The Inside Story of America’s Closest Election, 2001)及《伟人之路:林肯与美国最险恶的年头》(Rise to Greatness: Abraham Lincoln and America's Most Perilous Year, 2012)。

    刘怀昭,资深翻译、编辑、撰稿人,台湾第二十七届梁实秋文学奖翻译类评审奖获得者。曾任北京《三联生活周刊》国际版编辑、香港《明报》纽约分社编辑及《星岛日报》洛杉矶分社采访部主任。其译著《起火的世界》(World On Fire, by Amy Chua)2014年由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再版,收入田雷主编的雅理译丛。